戰爭與軍事

本題五篇,時間從1938年10月12日到1958年10月25日。體裁差別很大:一篇是會議報告,一篇是勸降書,三篇是以國防部名義發布的文告。五篇都直接處理作戰、停火與停炮的安排。
1938年10月12日的《論新階段》,是毛澤東在中共擴大的六中全會上的報告。報告第二部分總結抗戰十五個月的經驗,稱第一,抗日戰爭是長期的不是短期的,因而抗戰的戰略方針是持久戰而不是速決戰;第二,中國的抗戰能夠取得最後勝利,悲觀論者之沒有根據;第三,勝利的道路在於統一團結全民族,力求進步與依靠民衆。
報告並比較了速勝論與長期戰的說法,稱抗戰初起之時,許多人不從敵我力量基本上的對比出發,而從若干一時的與表面的現象出發,設想戰爭不久就可解決,速勝思想籠罩一時。報告也談到作戰形式,稱新階段中正面防禦的是主力軍,敵後遊擊戰爭將暫時變為主要的形式;又稱在某些重要戰略地區勢將遇到敵人殘酷的進攻,平原地帶將難於保存大的兵團,山地將成為主要的根據地。
1948年12月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署名中原人民解放軍司令部,對象是杜聿明、邱清泉、李彌將軍及邱李兩兵團諸位軍長師長團長。文中先陳述戰場情況,稱黃維兵團已在十五日晚全軍覆沒,李延年兵團已掉頭南逃;又稱你們的飛機坦克也沒有用,我們的飛機坦克比你們多,這就是大炮和炸藥,人們叫這些做土飛機、土坦克。
文中並列舉雙方損失的數字,稱你們總共喪失了三十四個整師,其中除若干師起義或投誠外,其餘二十七個半師都被本軍全部殲滅;又稱黃百韜兵團、黃維兵團和孫元良兵團的下場,你們已經親眼看到了。文末提出條件:立即下令全軍放下武器,停止抵抗,本軍可以保證你們高級將領和全體官兵的生命安全,並稱只有這樣,才是你們的唯一生路。
1958年10月的三份文告,情況又不同。10月6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告台灣同胞書》,署名國防部部長彭德懷,開頭稱「我們都是中國人。三十六計,和為上計」,並稱金門戰鬥屬於懲罰性質。文中宣布,為了人道主義,我已命令福建前線從十月六日起,暫以七天為期,停止炮擊,你們可以充分地自由地輸送供應品,但以沒有美國人護航為條件。
同一文告還提出談判的建議,稱你們與我們之間的戰爭,三十年了,尚未結束,這是不好的,建議舉行談判,實行和平解決;並稱這是中國內部貴我兩方有關的問題,不是中美兩國有關的問題,美國侵佔臺澎與臺灣海峽才是中美兩方有關的問題。文中稱,臺、澎、金、馬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另一個國家;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沒有兩個中國。
10月13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命令》,同樣署名彭德懷,稱金門炮擊從本日起再停兩星期,藉以觀察敵方動態,並使金門軍民同胞得到充分補給,包括糧食和軍事裝備在內,以利他們固守;文中並稱這是為了對付美國人的,必須把中美界限分得清清楚楚。文告末尾規定,金門海域美國人不得護航,如有護航,立即開炮。
10月2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三告台灣同胞書》,把停炮的範圍推廣:規定逢雙日都不打炮,打炮一律於單日行之,有些目標單日也不一定打炮。文中稱,周恩來總理兩年以前即向你們建議舉行和談,合理解決國共兩黨歷史糾紛;又稱我們的和談是真和談,談成了,內戰就可以宣告結束,全體中國人團結起來,一致對付外來的威脅。
五篇連讀可以看到寫法的差別:1938年的報告是分析與總結,用的是「持久戰」「速決戰」「遊擊戰爭」等詞;1948年的勸降書是列舉戰況與條件;1958年的三份文告則交替安排停止炮擊與恢復炮擊,並反覆申明護航與談判的條件。三份文告相隔十九天,都以國防部名義發布。
編者按:本頁按議題橫讀。摘錄均取自底本原文。各篇日期依底本與通行著錄標注。1958年三份文告以國防部名義發布,署名為彭德懷,本頁照錄。本頁只說明各篇寫了什麼,不對這些軍事行動作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