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制度與外交

本題七篇,從1945年4月到1959年4月14日,前後跨越十四年。前兩篇寫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討論的是要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後五篇寫於成立之後,體裁是公告、致謝信、命令與主席令,署名與行文都屬於國家文書。
1945年4月24日的《論聯合政府》,是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報告提出成立民主的臨時的聯合政府,稱這樣做是為了實行民主的改革,克服目前的危機,動員與統一全中國的抗日力量,有力地和同盟國配合作戰;又稱一句話,走團結與民主的路綫,打敗侵略者,建設新中國。報告並說明,我的報告將著重地說明聯合政府問題。
報告第七項談工業問題,稱就整個來說,沒有一個獨立、自由、民主與統一的中國,不能有工業的中國;又稱沒有獨立、自由、民主與統一,不可能有真正大規模的全國性的工業,沒有工業,便沒有鞏固的國防,沒有人民的福利,沒有國家的富強。報告還寫到外國投資,稱在服從中國法令、有益中國經濟的條件之下,外國投資是我們所歡迎的。
1945年4月的《兩個中國之命運》,是七大開幕時的講話。文中稱,中國之命運有兩種,一種是有人已經寫了書的,我們這個大會是代表另一種中國之命運,我們也要寫一本書出來。文中又稱,現在日本帝國主義還沒有被打敗,即使把日本帝國主義打敗了,也還是有這樣兩個前途:一個新中國還是一個老中國。文中列出認為能夠實現的四個條件,包括一個強大的中國共產黨、一個強大的解放區、全國廣大人民的援助與全世界各國人民的援助。
1949年10月1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公告先回顧戰爭,稱人民解放戰爭業已取得基本的勝利,全國大多數人民業已獲得解放;繼而說明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國外華僑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們所組成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業已集會,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並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公告列出副主席與委員名單,並決定北京為首都。
公告還記錄了當日的決議: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本政府的施政方針,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毛澤東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人民解放軍總司令等,並責成他們從速組成各項政府機關。同時決議向各國政府宣佈,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並稱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1954年的兩封致謝信,對象都是蘇聯政府代表團。《毛澤東主席向蘇聯政府代表團致謝的信(機床和農業機器)》記蘇聯政府將在北京舉行的蘇聯經濟及文化建設成就展覽會的機床和農業機器等八十三件展品贈給我國,文中稱中國人民將把這次慷慨的贈禮看作蘇聯人民對中國人民的親密友誼的具體表現。
《毛澤東主席向蘇聯政府代表團致謝的信(國營穀物農場)》記蘇聯政府代表團代表蘇聯人民贈給中國人民以組織擁有兩萬公頃播種面積的國營穀物農場所必需的機器和設備,並準備派遣一批專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充任顧問。文中稱,這個國營穀物農場不僅在推動中國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方面會起重要的示範作用,而且也會幫助中國訓練農業生產方面的技術人才和學習蘇聯開墾生荒地與熟荒地的經驗。底本並附有展品清單,共十二項。
195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關於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的命令》,先說明中國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宣布同德國處於戰爭狀態,繼而稱美、英、法三國積極圖謀通過實施巴黎協定,進一步阻撓德國和平統一和締結對德和約。文中宣布兩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從此結束,兩國之間的和平關係應當建立起來;戰爭狀態的結束並不改變德國的國際義務,並不影響中國根據有關德國的國際協定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959年4月14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只有寥寥數句,公布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已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五九年四月十四日第一〇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佈。這是本題中唯一一件關於地方自治條例的文書,也是篇幅最短的一件。
編者按:本頁按議題橫讀。摘錄均取自底本原文。各篇日期依底本與通行著錄標注。1954年兩封致謝信與1955年命令的體裁為國家文書,底本標注的署名身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本頁照錄,不作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