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關於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的命令
導言
一九五五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這道命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自此結束,兩國之間的和平關係應當建立起來。命令前文陳述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中國對德宣戰的由來,以及戰後德國分裂、對德和約未能締結的情況。
A 1955 presidential order declaring the state of war with Germany terminated and stating that this does not alter Germany's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由於希特勒德國發動破壞世界和平的法西斯侵略戰爭和支持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戰爭,中國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宣佈同德國處於戰爭狀態。希特勒侵略者被消滅以後,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會議決定了德國應當發展成為和平、民主、統一的國家和締結對德和約的途徑。
但是由於美、英、法三國一貫奉行分裂德國、使西德復活軍國主義和加入侵略性的軍事集團的政策,德國仍然處於分裂狀態,對德和約仍然未能締結。現在美、英、法三國積極圖謀通過實施巴黎協定進一步阻撓德國和平統一和締結對德和約,使歐洲的和平和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決支持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和全德人民以及蘇聯和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為爭取德國和平統一、促進對德和約的締結、保障歐洲集體安全和維護世界和平的鬥爭,同時為了中國人民和全德人民的利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第九次會議的決議,宣佈: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從此結束。兩國之間的和平關係應當建立起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德國之間的戰爭狀態的結束並不改變德國的國際義務,同時並不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有關德國的國際協定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毛澤東
底本為維基文庫所收文本,全文七段。命令所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第九次會議的決議,文內已標明;署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
命令分兩條:第一條結束戰爭狀態並要求建立和平關係;第二條說結束戰爭狀態既不改變德國的國際義務,也不影響中國根據有關德國的國際協定而享有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
前文還提到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會議與美、英、法三國的政策,以及當時正在醞釀的巴黎協定。這些記述構成本命令的緣由說明,與後面兩條的處置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