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著作集EN
第 25 篇 · 附錄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告

1976年9月 · 繫年見底本

毛澤東逝世後發布的治喪公告,非毛澤東著作

導言

本篇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委四個機構聯合發布,時間是一九七六年九月,作者不是毛澤東。公告為料理他的喪事而發,安排九月九日至十八日的弔唁、九月十八日的追悼大會、下半旗致哀與全國默哀三分鐘等事項。文內稱他為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

Joint Communique of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the NPC Standing Committee,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Appendix — September 1976)
A September 1976 joint announcement issued after Mao Zedong's death, arranging the period of mourning, the memorial meeting and nationwide observances.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公告

為了表達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對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的無限崇敬和深切哀悼,現決定:

(一)九月十一日到九月十七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弔唁。中共中央和候補中央委員、中央黨政軍機關和北京市等各方面的負責人、工農兵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群衆代表參加弔唁,瞻仰遺容。

全國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商店、人民公社、學校、街道等一切基層單位的人員,可在本單位舉行弔唁。

(二)九月十八日北京時間下午三時,在天安門廣場舉行隆重的追悼大會。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北京電視臺轉播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追悼大會的實況,全國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商店、人民公社、學校、街道等一切基層單位,都要組織群衆收聽、收看,進行追悼。

全國縣以上地區,要在九月十八日下午三時召開有工農兵以及其他各界代表參加的追悼會,先收聽北京追悼大會的實況,然後由本地區黨政軍主要負責人致悼詞。

(三)從九月九日至九月十八日,全國各地和我駐外使領館及其他駐外機構,一律下半旗致哀,同時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這份公告不是毛澤東的作品。正文以四機構名義發布,內容是他身後喪事的安排;若誤作本人著作即與事實不符,故本站編入附錄,排在全書二十五篇之末,與正編二十三篇分開。

(四)九月十八日下午三時正,一切在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商店、人民公社、學校、街道的人員以及在外行進中的人員,除不能中斷工作的以外,均應就地肅立,靜默致哀三分鐘。九月十八日下午三時正,有汽笛的地方和單位,如火車、輪船、軍艦、工廠等,應鳴笛三分鐘致哀。

(五)對外國政府、兄弟黨和友好人士要求來華弔唁,我駐外使領館應表示深切感謝,並轉達我黨中央和我國政府關於不邀請外國政府、兄弟黨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團或代表來華弔唁的決定。

特此公告。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

第一項定九月十一日至十七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弔唁並瞻仰遺容,第二項定九月十八日北京時間下午三時在天安門廣場舉行追悼大會,並由廣播電視轉播實況。

第四項規定九月十八日下午三時正在地肅立靜默致哀三分鐘,有汽笛的地方鳴笛三分鐘;第五項規定不邀請外國政府、兄弟黨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團來華弔唁。底本所署日期為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